共同贪污犯罪认定如下: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含两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
4、在共同故意控制下,共同贪污罪犯相互联系,相互为条件;
5、共同腐败导致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