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从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来说,司法机关对不至于发生较大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的一般是社会危险性较小或者犯罪情节比较轻的人,刑法上对此类情况的量刑也大多有缓刑规定,有利于体现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因此你说的情况判实刑的可能性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