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内容不同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其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2)各共同犯罪人对其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共同犯罪能否成立不同罪名
不能。根据《刑法》规定,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同罪名能否认定共同犯罪
不能,共同犯罪中的罪名必须相同,否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共同犯罪要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综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认为是共同犯罪。
不同罪名能否构成共同犯罪
不能。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共同犯罪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能成立犯罪中止,不过有一定的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发生,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这是时间的条件。2、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进行犯罪的条件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个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1)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自动切断与其它共同犯罪人的共同故意的联系,并且将中止的意图以言行的方式告知其他的共同犯罪人。(2)客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效地切断自己的以前行为与共同犯罪整体行为的有机联系。
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种故意的共同性有三个特征:1、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有一定的联系。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有预见。3、共同犯罪人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是对犯罪结果采取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