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可以叠加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且如果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表现突出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如果当事人同时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在法院量刑中叠加使用,根据自首和立功情节确定相应的减少基准刑数量,然后相加确定宣告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