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代开发票是指纳税人委托一个合法的代理单位代替其进行开具发票的行为。根据税务局的规定,代开发票时需要加盖税务机关批准的印章,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代开发票需要加盖以下两种印章:1. 税务局的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编号,取得该机关的发票专用章。在代开发票时,这个章需要加盖在发票的相应位置上。2. 代开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作为代理单位,其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也需要加盖在发票上的相应位置,以表示其合法代理的身份。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具体的印章类型和数量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代开发票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保证代开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