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返还的彩礼:共同费用。属于赠与性财物。符合条件的,应当返还已支付的彩礼,但在现实生活中,已支付的彩礼可以用来购买男女共同生活的物品,实际上已经转化为男女共同财产,也可以在男女共同生活中消耗。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