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中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6%。但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20%。例如,如果一个职工月薪为10000元,那么他本人和单位每月最多缴存2000元的公积金。此外,上海市还规定了最低缴存额度,单位和个人每月至少要缴存393元。而对于高收入职工,上海市也限制了他们的公积金缴存额度。针对月薪在3万以上的职工,单位和个人的缴存额度也将有所限制,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公布。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限额仅适用于企业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对于个人购房的商业贷款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