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手续:
1、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双方均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离婚登记需要申报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以及2张2寸单人证件照;双方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