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京市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制度,每位参保人员都有相应的账户,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费。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选择的医疗服务及费用报销。如果出现不能提取的情况,则可能与个人账户信息或社保数据不符合或存在错误,以及系统故障等因素有关。对于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所辖社保部门或以官方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社会保险关系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过核对无误后,继续支付社会保险费或者申请缴费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该条法律规定了参保人员和社保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和基本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