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请煤矿荣誉金要求:在煤炭行业工作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一)工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系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开始计量的在煤炭行业生产、基本建设、机械制造、地质、科研、设计、院校、机关等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工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按照周年计量。
(三)在煤炭行业工作的复员转业军人,其在部队的服役年限可与在煤炭系统工作的年限合并计量。
(四)工人在煤炭行业内部变动工作,其工作年限可持续计量。
(五)从煤炭行业外调入的工人,原工作年限不计量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
(六)原在煤炭行业工作,因公司困难失业、待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回到公司工作的工人,其失业或待业时间可持续计量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
(七)工人在煤炭行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患病,其治疗、休养时间可否计量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按国家有关工龄计量的限定解决。
(八)已解决退休手续的工人从事煤炭事业工作的时间,按周年计量后剩余的月数,满6个月的,可按2年计量。已达到退休年纪,隶属个人原由不解决退休手续的,其超出限定退休年纪的任职时间,不计量为从事煤炭事业的工作年限。
(九)每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子间达到限定退休年纪符合荣誉要求的工人,可与当年7月31日前已符合荣誉要求的工人一并颁发荣誉证书、纪念章和发放荣誉金。
(十)凡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其长久从事煤炭事业工作年限能够放宽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1、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