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除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有财产分割的,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应当分割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