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其目的在于保护女方和胎儿的成长,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司法机关可以认定。离婚时构成有过错方的情况,而怀孕时离婚是不属于过错方的,所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如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