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投标文件密封不符要求是废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四十一条 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