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动助力车需要上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分两种情况:
1.如购买的助力车系使用电瓶的,则需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驾驶人无需办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证。
2.如购买的助力车系使用汽油的,属轻便式摩托车,则需办理轻便式摩托车牌照,驾驶人也应办理相应的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即F证)。
助力车分两种: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但不管是哪一种,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超出其标准的即为机动车,其符合国家产品公告,即为摩托车;其不符合国家产品公告,即为拼装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