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司有章程特别规定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事项的,应当参照章程约定的规则进行转让。没有特别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互相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没有限制。股权转让的当事各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登记变更。股东出资额等事项变动,需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