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优秀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实际,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定每年补贴的资金总额,并实行排序轮候制度。
(二)根据优秀人才个人业绩分类确定最高补贴限额,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用人单位补贴的1:1配套,灵活兑现。
(三)申请优秀人才承诺在松创新创业10年以上,实际来松满两年业绩突出并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A、B、C类优秀人才在松江购房自住或D、E类优秀人才家庭在松江首次购房自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