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3年我开始接触法律,之后成为一名律师,至今已经近十个年头了,这些年来法律以及诉讼(即打官司)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代理了太多太多的案件,遇到了很多很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可能这一生当中仅能遇到这么一场官司,由于他们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员,对法律程序、诉讼流程、法律实务是根本不了解。所以在他们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时起(即开始打官司时)到整个官司最终结束(即最终法院审理出具生效判决书)这个过程基本耗时一年之久,他们内心会不约而同的产生疑问,为什么我的官司打了一年多法院还没出判决???
基于这个疑问他们从而会产生种种不满以及猜测,主要是对律师的不满以及擦测律师是不是没有对自己官司上心导致一拖再拖;对法院的不满,认为法官对自己的案子不上心以及对自己不公平等等,从而最终牵怒于律师或法官。这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尤为突出,希望此文能够帮助大家找到答案并解答疑惑,从而消除这种不满与猜测,让大家对这类问题能够理解并谅解,这也是我心血来潮写这个文章的目的所在!
首先带大家来了解下我国目前《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案件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首先,打官司的第一步是立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要先接收立案材料,然后再立案,然而基于法院的案件堆积成山,社会纠纷数量不断增加,然法院人员是有限的,这就导致在实务过程中,从法院接收立案材料后,并非是立案之日,法院从接收立案材料到正式立案,这期间往往需要1—2个月时间,甚至更长,为什么呢,立案庭接收立案材料往往都是先立调解案号调解一下,这期间自然需要一两个月,调解不了才转正式立案。所以正常情况下一个官司,从大家开始委托律师处理,到法院一审结束,正常情况下需要7—9个月的时间。鉴于法院案件多,人员少,法官忙不过来,再遇到一些案件疑难复杂,经过院长批准,案件可以再延长半年,如此这个案子至少一年以上才能出结果。
如果运气不好任何一方上诉,再来个二审,那么时间拖的就更长了。
此外,对于一些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比如人身损害案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程案件可能需要进行质量鉴定或造价鉴定等,鉴定时间3-6个月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理在内,那么就又要多出来了鉴定的时间。
对于广大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员来说,这些都是他们不清楚的,为此,他们经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的官司打了一年多法院还没出判决???从而认为是律师不够尽责或法院故意刁难,希望通过本文让大家了解到诉讼流程。从而对法律程序有个最基础的了解,从而更好的与理解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