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无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另一方,探望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受阻时,双方可以就此问题协商解决,若对方依旧不配合可以选择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自己探望孩子。根据我国法律,婚姻关系终止后,抚养权一经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剥夺。此外,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或是生活条件不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移民后还能继续孩子的抚养权吗
移民后还是能继续孩子抚养权的。但是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前提,根据双方情况综合判定的。如移民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则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是更有利的,法院一般是会予以支持。因为涉及到对方探望权的行使,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带孩子移民需经过对方同意。
二、离婚探视权能单独带走一天吗
能不能带走过夜要看双方怎么协议的。如果没有注明,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