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河南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军区对河南省2021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二、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44所地方高校2021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武警部队、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单位招收定向培养士官2628人(含女士官32人)。三、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四、政治考核招收对象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及毕业中学,按照征集普通义务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五、体格检查和面试体检、面试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检标准及办法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4日至19日。六、录取省招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七、联合培养及入伍办理已录取考生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四条 征兵工作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聚焦备战打仗,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军地协同、政府主责,常态运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国家建立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征兵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组织兵役机关和宣传、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承办本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征兵有关工作。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征兵工作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设立征兵工作站,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