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方式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3)债务转为资本;(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以下简称“混合重组方式”)。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不少上市公司股改之前选择了债务重组。在股改氛围中的重组以及复杂的交叉持股已经成为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分清各重组方式下的纳税调整,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企业对债务重组进行纳税调整时,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先现金、后非现金资产和债权转为资本、最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顺序进行,且现金清偿债务不确认债务重组所得或损失;在重组协议对各方式清偿债务的比例、金额作出规定时,应按重组协议进行调整。
一、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几种
1、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2、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3、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二、债务重组所得应当纳税吗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国税总局日前颁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称,企业在债务重组中所获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此举将使今后包含巨额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的重组成本大幅提高。
债务重组是很多亏损上市公司重组中的必经之路,其中涉及的债务数额往往十分惊人。这当中所产生的收入在税务上如何处理一直缺乏细则,新《办法》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也就是,如果亏损上市公司在重组中获得债务减免,那么所减免的部分,从税务的角度,就被视为当期收入,列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这4200万元不能列入当期损益,只能列入资本公积。而正是这被列入资本公积的4200万元,如果按照《办法》中的规定,则应当计算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该企业以前年度没有亏损,同时当期保持盈利,则该企业在当期应多纳税1386万元(4200×3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