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正常情况下,如果案件由检察向法院提起公诉后,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但不会要求取保候审的担保人一起去的。可能是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而法院可能不能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前审结,所以法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所以法院通知带保证人过去,一方面是送达起诉书,另一方面就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由原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对取保候审提供担保。检察院让带个担保人过去是取保候审或者说保释,给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必须缴纳保证金或有保证人的意思。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