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3、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