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出庭反而对原告不利是不一定的,反而从实践结果中观察,被告不来参与开庭反而是对原告有利的,且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才可以缺席,但是在刑事诉讼当中就不能进行缺席判决,必须要等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才能开庭进行审判。
被告不出庭有利的方面较多,法庭可以根据情况做出缺席判决。假如被告不出庭可能出现缺席判决的问题。一般这种情况对较为有利。假如被告出庭可能出现自认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可就不利了。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打官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撤诉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
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
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法院宣判后,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改变判决。这时,不能再去申请撤诉。
综上所述,被告不出庭是否对原告有利,一般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但根据一般的实践结果,对原告都是有利的,但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席的话,原告可以申请延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