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如果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以及近亲属实施打击报复的,已经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人及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双方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寻求救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包含以下措施:1、禁止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被害人及其近亲属;3、责令施害人迁出被害人居所4、其他措施。人身保护令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予以撤销、变更或延长,如果受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什么是家暴遭家暴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么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在我国如何对付家暴男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些地方会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