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去哪里投诉
1、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