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含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进行计算,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增长率计算公式
工资增长率计算公式如下:工资增长率=(末期/初期)^区间数-1比方:2008年工资收入25000,2009年30000,2010年33000。平均增长率=(33000/25000)开3次方-1=9.7%Excel中的公式编辑为:=(A4/A2)^(1/3)-1A4单元格33000A2单元格250001、2007年平均工资:93000000÷2000=46500元2、2008年平均工资:80000000÷2300=34783元3、2008年平均工资增长率:34783元÷46500元-1=0.748-1=-0.2520增长率为:-25.2%。(即只有原来的74.8%)
铁路工龄工资计算公式
1、工龄工资采取分段、分标准、累进递增方式按月计发,自一年1月份起增发。2、工龄工资计算公式为:(1)工龄1~10年的,工龄工资=工龄5元(2)工龄11~20年的,工龄工资=(工龄-10)7元+50元(3)工龄21~30年的,工龄工资=(工龄-20)9元+120元(4)工龄31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工龄-30)11元+210元3、新参加工作人员(含各类高校毕业生和学徒、熟练制人员),自参加工作次年起计发工龄工资。4、新调入工作人员(含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自调入次月起计发工龄工资。5、职工请病、事假的,工龄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日(班)计发。6、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脱产带薪入学期间的,工龄工资正常计发。7、女职工休育儿假期间的,工龄工资按75%比例计发。8、职工发生旷工的,停发当月工龄工资。
税后工资的计算公式
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第十七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第十八条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应按平均工资40%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第十九条工人职员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而退职者及退职养老者,本人仍得按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继续享受疾病医疗待遇至死亡时止。
第二十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
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