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第三者有孩子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起诉:
1、如果只能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写好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等待通知即可。
(1)男方有外遇、婚外生子: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少分给男方财产;
(2)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但女方能证明男方有过错时,可以请求少分给男方;
(3)非婚生子由男方和孩子的生母共同抚养,与女方没有关系,也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因为男方要抚养两个孩子,离婚时索要的索要费总和不能超过男方收入的50%。
2、“是否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如果男方和第三方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是又领了结婚证:可以告他们重婚罪(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案件解决完后再另行起诉离婚)。如果没有以上两种情况,则不是重婚罪;
3、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少分给男方,如果有两个孩子,要求两个子女一人抚养一个。但是如果只有一个孩子,这便涉及到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律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一、老公有外遇离婚后财产划分形式如下:
1、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分别;
2、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总之,丈夫与第三者有孩子当事人可以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先提起诉讼申请,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明知自己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