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1、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律规定确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二、合同价格约定有冲突怎么处理
合同价格约定有冲突处理如下: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三、合同实践中应该如何履行啊?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交易习惯来履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但是,由于签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而致使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协议补充;
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