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实,也就是那些客观存在的,触犯了相关的犯罪行为的综合,一般都是由刑事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而犯罪事实存在刑法上的广义以及狭义之分,那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下面介绍一下!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是什么意思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那就是对所犯罪的全部事实已经坦白承认了,对于坦白认罪现在已经是法定从轻情节了,也就是说对于坦白认罪的,法院是必须从轻处罚的。
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有关犯罪的各种情况的总和,一般由刑事法律规范确定,犯罪事实在刑法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关犯罪的一切实际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几个方面。犯罪事实是定罪量刑的基础,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成立犯罪,更谈不上量刑。
三、犯罪事实的内容
犯罪事实的基本内容,就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各种事实和具体情节。一般包括:
(1)行为人的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以及特定身份的事实;
(2)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即故意或过失的事实;
(3)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情节,诸如时间、地点、手段、过程等方面的事实;
(4)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即犯罪行为危害的客体和具体对象及其严重程度的事实,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5)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事实。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是故意犯罪事实的重要内容;在过去犯罪中,行为人常常没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事实的核心部分是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在刑事诉讼中,犯罪事实是证明对象的核心内容,收集和运用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以及事实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办案人员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