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阶梯电价只针对拥有上海市本地户口的居民,家庭户籍人口五人以上可以享受阶梯电价,一家中有一个持有居住证的人仍然能享受上海阶梯电价。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即俗称的“大家庭”,可以申请“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政策,享受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量基数的优惠。
二、阶梯电价按年度用电量来计算,户籍5人以下的用户分三档;第一档0-3120度(260X12);第二档3120-4800度,即可用1680度;第三档按超过4800度(400X12)部分执行。
1、户籍5人及以上第一档0-4320度(360X12);第二档4320-6000度,即可用1680度;第三档超过6000度部分执行。
2、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
3、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除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外,也可以选择按照全电量每度电元加价计费。
惠及范围:申办某一用电地址的“一户多人口”政策时,应由该地址的房屋产权人或户口簿上人员提出申请。且应是持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上海市居住证(含海外人才居住证),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上海市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本市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增加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申请选择执行居民阶梯平均价格。用水、用电、用气可增加的阶梯基数分别为每户每年100立方米水量、每户每月100千瓦时电量、每户每年度150立方米气量。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