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房屋拆迁款的性质: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房屋拆迁款的归属问题,而拥有拆迁款的一方也没有表达赠与的意思,那么该房屋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该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应该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