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