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去世亲属的人事档案怎么办公证?
问问房管中心解决办法
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
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死去亲人的人事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做公证?
人事档案是由有关机关保管的,人死后,档案也要保存一定期限。家属可以凭有效证件、按保管机关的规定查看,但是如果是保密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一般还是不能查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单位把我的档案弄丢了怎么办,单位黄了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
档案被单位丢失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想补办结婚证,在档案局找不到原来的结婚档案,怎么补办
补办结婚证找不到档案的情况下,夫妻若能提供其他证明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对确认后,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法律依据:补办结婚证找不到档案的情况下,夫妻若能提供其他证明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对确认后,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第三条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