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山西省公安厅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了《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机关辅警改革方案细则》的通知》。该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全面取消辅警制度,整合管理非警察编制工作人员,构建合理的人员结构和管理模式,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该方案中明确,原有辅警队伍实现逐步转变,通过公开招聘、专业培训等方式,自主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非警察编制工作人员,并从中选拔部分优秀人员担任重点岗位,加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形成新型公安工作力量。同时,对于原有辅警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保留,并适当提高工资和待遇。该方案还明确,将逐步取消原有培训考核机构,转为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规范辅助警察职责范围和管理方式,加强对非警察编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工作需要,招收、培训和使用专职警务人员。公安机关的辅助警察队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