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即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希望发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
2、追逐,拦截他人;
3、强迫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