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小区若要进行翻新,一般只能在工作日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以及下午两点到傍晚六点进行翻新施工,其他时间则是不允许进行翻新施工,否则翻新施工过程中的噪音会影响到小区住户休息。假如需要在周六周日进行施工的话,只能在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以及下午两点到傍晚六点,并且不可以进行噪音施工,从而避免打扰周边业主的休息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