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清偿,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