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济南市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是针对具有独生子女身份的人群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根据《济南市关于落实国家独生子女父母支援政策的实施意见》,凡是在济南市常住且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满十年,并且享受国家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的独生子女,即可领取每月200元的特别补贴。该补贴从符合条件的月份开始发放,并不设领取期限。除了特别补贴之外,济南市的独生子女还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在医疗方面,独生子女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门诊挂号和住院押金减免等优惠待遇。在住房方面,独生子女还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等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独生子女退休补贴的人群中,如果有多个独生子女,则只能有一个人享受特别补贴。此外,对于已经享受国家独生子女养老金的人员,无需重新审批,只需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即可领取特别补贴。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