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被申请注册的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六条_x000D_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_x000D_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