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砸了别人手机要赔吗
手机被砸坏,赔偿价格应该是当前的市场价,而不是原价。但是可以要求赔偿其他损失,比如手机里面的一些重要信息的价格,精神损失费等等。如果手机比较贵,对方还涉嫌损坏私人财物罪。
二、毁坏他人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毁坏他人财物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