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因为利率发生不同争议,在调查实践中,出于对人情因素考虑到因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说明或说明不明确,一般都视为没有利息。只要借条上或者借款合同没有写的需要支付利息,出借方还款期限内不得要求支付利息。 对于借贷双方没有规定明确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给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没有规定明确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人民法院不给予支持。除了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规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索要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内容,并关于当地或当事人的常用交易方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