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完全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异地离婚办理方式,外地人能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吗?
现如今,离婚在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了。有一部分人身在他乡,但是却想离婚,例如不是北京人,但是人在北京,要怎样才能在北京顺利离婚呢?当然这也是有解决办法的。
您双方仅可以在北京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此时,如果您作为原告,需要开具对方在北京的经常居住证明(需明确显示对方已在北京居住满一年),凭此证明即可在法院立案诉讼。如果您作为被告,对方也需要开具如上证明才可在北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另外提示您如下两点:
其一,如果您双方可以对于离婚协商一致的话,建议先开具任意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哪一方可以顺利开出,该方即可作为被告,另一方作为原告,以方便诉讼。
其二,如果您开不出对方在北京经常居住证明的话,可以用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可以证明对方在北京居住已满一年的证据尝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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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一方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如双方都不在原户籍地,只能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人在外地,可以在外省起诉离婚吗
是否在外省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生活情况来确定离婚起诉受理法院。同时需注意,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到双方户口以外的地区办理离婚手续是不会被受理的。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单方面提出,可以吗,怎么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
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在外地身份证到期了,更换身份证必须要本人去当地办理吗?
在外地身份证到期了,更换身份证不需要要本人去当地办理,可以异地办理的。
首先需要先办理当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再携带居民户口本、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在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2、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3、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不能异地办理。
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做了美容手术,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能异地办理。
5、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人员,法院及银行公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等,不能异地办理。
6、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