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登录个人网页,进入“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关联。如果想关联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2、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
3、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
4、社保机构窗口办理: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属地的社保机构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