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杀人不能要求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例如,在行政赔偿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非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例如,在刑事赔偿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权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进行错误逮捕、刑讯逼供或者煽动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等行为。,并获得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