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不还的条件及法律保护
1、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如果该债务人属于合法的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遗属补助标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一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
出差补助范围有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室内报销费等。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出差补助标准是如何的
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比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制定本企业的出差补助标准与管理办法。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由于各地视经济条件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1、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2、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4、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四川省二胎补助标准
一、四川省居民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得生育证后,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