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判刑后驱逐出境是指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法院可以判决驱逐出境。其中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若法院对外国人的判决中还涉及其他主刑刑罚的,外国人需要先执行完相应的主刑刑罚,再被驱逐出境。
那么驱逐出境如何执行呢?
驱除出境执行流程如下:
首先,收缴在我国居留的证件。其次,费用由本人负担,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最后,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
以上就是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犯罪驱逐出境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