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诈骗是指行为人用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从这时起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他人三万元至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应该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该判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救济、医疗款物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