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7月3日起,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