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被赡养人不可以填爷爷奶奶。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不属于填报赡养老人支出条件范围有哪些
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二、儿媳有养老义务吗
配偶赡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配偶的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的父母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子女的配偶对其尽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指: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赡养费开始时间是什么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从父母年老失业能力计算,一般从60岁开始。
赡养费的支付义务源于被赡养人的生活困境,计算时间应根据被赡养人的生活状况综合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赡养费是解决被赡养人入不敷出、生活困境的问题。赡养人应当给予经济援助,使被赡养人维持正常生活。
换句话说,支付赡养费的义务源于被赡养人的生活困境,需要经济援助。因此,赡养费何时计算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被赡养人何时陷入生活困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