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带上双方家长的身份证到医院产科指定的地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替宝宝起好名字。带上《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所在社区的派出所户籍科为宝宝落户。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已落户宝宝的户口本、父母双方医保手册(非当地的需要至参保地医保局开具参保证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宝宝参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 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